淋雨試驗與箱式淋雨試驗箱
淋雨試驗主要用于評估暴露于淋雨、水噴淋或滴水下的裝備的物理損壞或密封性能下降。淋雨可能引起裝備產生環境效應,包括大氣效應、雨撞擊效應以及積雨/滲透效應。一般情況下,根據淋雨試驗特殊要求,可在任何階段進行。若在力學環境試驗后進行,在確定機殼結構完整性方面,其有效性最好。箱式淋雨試驗箱適用于各種外殼防水試驗、IP等級防護試驗、如:汽車燈具、信號裝置、外部照明燈具、電機等,滿足IPX3、IPX4的防護等級要求。
淋雨試驗包括三個程序:降雨和吹雨、強化、滴水。
一、降雨和吹雨程序
降雨和吹雨程序適用于戶外沒有防降雨和吹雨措施的設備。具體試驗步驟如下:
1、若水和試樣間的溫差小于10℃,可加熱試樣使之高于雨水溫度,或降低水溫。每個暴露試驗周期開始時’使試樣的溫度穩定在高于水溫10℃±2℃的溫度上。試驗開始前,將試樣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
2、當試樣在試驗裝置(箱式淋雨試驗箱)內并處在其正常工作狀態時,按技術文件的規定調節降雨強度。
3、按技術文件規定的風速開始通風并保持至少30min。
4、若試驗期間要求進行檢查,可在30min淋雨的最后10min內進行。
5、轉動試樣,使其在試驗周期內可能會暴露在吹雨中的任何其他表面,都能暴露在降雨和吹雨中。
6、重復步驟(1)~步驟(5)直到試樣所有表面均已經受試驗。
7、如有可能,在箱式淋雨試驗箱內進行試樣外觀質量檢查;否則將試樣從試驗箱中取出進行外觀檢查。若水已滲入試樣內部,試樣工作前必須做出判斷。為防止安全事故,有必要排空試樣內的滲水,并測量排出的水量。
8、測量并記錄試樣防護區內發現的游離水。
9、如有要求,使試樣工作,以判斷是否符合技術文件的要求,并記錄結果。
二、強化程序
強化程序適用于不能使用降雨和吹雨裝置的大型裝備。該程序不模擬自然降雨,但可使裝備防水性的可信度提高。具體試驗步驟如下:
1、將試樣按正常工作狀態放入試驗箱中,關閉所有門、窗、入口、通風孔等。
2、按技術文件的要求定位噴嘴。
3、用水噴淋試樣的所有暴露表面,每個面至少40min。
4、每個40min的噴淋周期后,檢查試樣內部是否有游離水的跡象,估計進水量和可能的進水點,并記錄。
5、按技術文件的規定對試樣進行工作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
三、滴水程序
滴水程序適用于通常能防雨、但可能暴露于由于冷凝或上表面泄露而產生滴水的裝備。具體試驗步驟如下:
1、將試樣按正常工作狀態放人試驗箱(滴水試驗箱)內,并接好所有的連接件和裝配件,確保試樣和水的溫度不小于10℃。
2、使試樣工作,并使其以均勻速率承受規定高度不小于Im的降雨15min(該高度是從試樣的正面上部測量的),試驗期間所有試驗裝置應能保證試樣所有上表面同時受到水滴的作用帶有玻璃罩儀表的試樣應傾斜45°,刻度朝上。
3、15min暴露結束后,從試驗箱中取出試樣,并卸下足夠的面板或蓋板,以便檢查內部滲水情況。
4、目視檢查試樣的滲水跡象。
5、對試樣內的任何游離水進行測量,并記錄結果。
6、按技術文件中的規定對試樣進行工作檢查,并記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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